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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2109629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1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0年5月27日下午14点30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7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8名,持有公司股份280,018,9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971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9人,持有公司股份 279,222,1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88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持有公司股份796,7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10%。
其中,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共计4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1,375,5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823%。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于从海先生、张树明先生、闫永选先生、肖茂昌先生、孙浩博先生、孙可信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为:279,602,70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4%;0股反对;0股弃权。
表决结果为:30,959,36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35%;0股反对;0股弃权。
表决结果为:279,604,5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0%;0股反对;0股弃权。
表决结果为:30,961,16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92%;0股反对;0股弃权。
表决结果为:279,604,50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0%;0股反对;0股弃权。
表决结果为:30,961,16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92%;0股反对;0股弃权。
表决结果为:279,151,67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03%;0股反对;0股弃权。
表决结果为:30,508,33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359%;0股反对;0股弃权。
表决结果为:279,149,87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96%;0股反对;0股弃权。
表决结果为:30,506,53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302%;0股反对;0股弃权。
表决结果为:279,172,47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7%;0股反对;0股弃权。
表决结果为:30,529,14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022%;0股反对0;0股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辉玉先生、张宏女士、傅申特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为:279,654,66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9%;0股反对;0股弃权。
表决结果为:31,011,33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91%;0股反对;0股弃权。
表决结果为:279,179,24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01%;0股反对;0股弃权。
表决结果为:30,535,9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38%;0股反对;0股弃权。
表决结果为:279,179,24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01%;0股反对;0股弃权。
表决结果为:30,535,9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38%;0股反对;0股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聚章先生、王玉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王启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为:279,230,30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4%;0股反对;0股弃权。
表决结果为:30,586,97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66%;0股反对;0股弃权。
表决结果为:279,660,53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0%;0股反对;0股弃权。
表决结果为:31,017,20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78%;0股反对;0股弃权。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颜飞律师、张潆文律师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2、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2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7日以书面、传线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肖茂昌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会议选举肖茂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决定由董事肖茂昌先生、董事于从海先生、独立董事张宏女士三人组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由董事肖茂昌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各委员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决定由独立董事张宏女士、董事孙浩博先生、独立董事傅申特先生三人组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由独立董事张宏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各委员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决定由独立董事张辉玉先生、董事张树明先生、独立董事傅申特先生三人组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由独立董事张辉玉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各委员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决定由独立董事傅申特先生、董事闫永选先生、独立董事张辉玉先生三人组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由独立董事傅申特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各委员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CEO的议案》,决定聘任吴明凤女士为公司CEO,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决定聘任吕尧梅女士为公司首席财务官,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简历详见附件。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决定聘任彭仕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简历详见附件。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为:。通讯地址为: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邮编:261500。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决定聘任朱传昌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简历详见附件。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为:。通讯地址为: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邮编:261500。
1、经审阅有关人员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别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3、经了解有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健康情况,可以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4、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我们同意聘任吴明凤女士担任公司CEO,聘任吕尧梅女士担任公司首席财务官,聘任彭仕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吴明凤女士:中国国籍,1961年12月生,汉族,硕士。曾任新疆喀什泽普县团委书记,新疆喀什泽普县审计局局长,新疆喀什泽普县纪委书记,新疆喀什地区棉纺厂副厂长、厂长、党委书记,孚日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CEO。持有本公司股份1,017,118股,与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吕尧梅女士,中国国籍,1972年4月生,汉族,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党员。历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持有本公司股份250,000股,与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彭仕强先生:中国国籍,1980年2月生,汉族,本科,经济师,曾任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证券部副经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传昌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1月生,汉族,大学专科,注册税务师,党员。历任公司会计、财务科长。现任公司税务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王聚章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王聚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从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其简历详见附件。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王聚章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9月生,汉族,专科。历任公司毛巾厂厂长、床品公司厂长、安全办主任等职。现任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公司审计监督部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661,5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无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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