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1%暨回购发展状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精确和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方案已别离经公司2023年5月16日举行的第八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和2023年6月2日举行的2023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过,并于2023年5月17日发表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临2023-024)、2023年6月3日发表了《2023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9),全文详见《我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根据《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则,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买卖日内公告到上月末的回购发展状况;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份额每添加1%的,应当在现实产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发展状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3年8月9日,公司经过会集竞价方法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225,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份额为1.00%,成交的最高价为4.77元/股,最低价为4.43元/股,付出的总金额约为3,807.66万元。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契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契合《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则:
(1)公司年度陈述、半年度陈述公告前十个买卖日内,因特别原因推延公告日期的,自原预定公告日前十个买卖日起算;
(3)自或许对本公司股票买卖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严重事项产生之日或许在决议方案过程中,至依法发表之日内;
2、公司初次回购股份现实产生之日(2023年6月5日)前五个买卖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05,949,900股。公司每五个买卖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越初次回购股份现实产生之日前五个买卖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6,487,475股)。
公司后续将根据商场状况在回购期限内持续施行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令、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则及时实行信息揭露发表责任,敬请广阔出资者留意出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