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国际站

13872109629
网站导航
新利在线娱乐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新利在线娱乐网

发生交通事故要赔哪些损失怎么计算交通事故赔偿数额

来源:新利在线娱乐网    发布时间:2024-08-17 00:58:56  点击次数:

  交通事故中的损害有有形损害和无形损害,其中有形损害包括两大类:一是造成人身伤亡;二是造成财产损失。其中无形损害是指精神损害。这些损害所造成的损失都是肇事人应进行赔偿的。

  (1)财物损害的赔偿。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当事人财物受损,如交通工具、设施或者其他一些物品,可能局部受损,也可能完全毁坏无法修复,甚至于灭失。对于加害方来说,这是必须作出赔偿的。

  (2)人身伤害的赔偿。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或者死亡,使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侵害,尽管身体本身的损伤不能用金钱衡量,但由此引起的实际财产损失,如抢救、医疗、护理、因事故伤害造成劳动收入的减少等,还是能计算出来的。

  (3)精神损害的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损,这种损害对受害人及其近亲属造成了事实上的精神痛苦。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但这种伤亡并不止于身体的伤痛,尤其死亡给受害人家属带来的精神上的痛苦是难以弥补的。所以在交通事故的索赔中,受害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取得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是完全合理的。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和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承担对应的举证责任。器官康复费和适当的整容费及其他后续费用,赔偿权利人咳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检验判定的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的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薪资计算。

  住院护理费是指交通事故伤者在抢救治疗期间因伤势严重生活不能自理,所需专门人员护理的费用。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最长护理期限不允许超出20年。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以正式凭据为证。

  住宿费是指伤、残者到外地就医等,参加事故处理等需要住院、住亲属家以外的住宿费用。

  残伤残补助费是指因交通事故致残而给残者的生活补助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残疾用具费是指因残疾而造成全部或部分功能丧失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费用。

  计算假肢配用时间应与残疾生活补助费的时限相同。残疾用具凭配置机构意见确定。

  死亡补偿费是指因交通事故死亡对死者家属的抚慰金心及死者家庭遭受损失的补偿金。

  60周岁以下的,补偿20年;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

  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民年人均消费性支出额计算:不满18周岁抚养到18周岁;无劳动能力的:60周岁以下的抚养20年;60周岁以上的增1岁减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以上就是发生交通事故要赔哪些损失,怎么计算交通事故赔偿数额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起到一定的帮助。在索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时,当事人的起诉法院不同,具体的赔偿数额可能会产生几万甚至十几万的差额。如果您想要获得更高额的赔偿,我们提议您详细咨询一下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伤残赔偿金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的重要项目之一,我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人为的”将残疾赔偿金分为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这就导致同一国家不同“户籍”的公民在残疾赔偿金上有着天壤之别。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受害者的主要居住地在城镇,就可根据城镇户口主张赔偿金。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法邦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3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事故伤残鉴定赔偿标准,赔偿计算公式,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误工费,赔偿金等专业相关知识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