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出手从民企收购的资产居然瑕疵颇多,这事发生在位于山东省高密市的孚日股份(002083.SZ)身上。
收购方是山东省高密市政府控股的华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实业”),售卖方是孚日股份控股股东孚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日集团”)。根据孚日股份6月30日晚间发布的公告,高密市政府已于6月28日批复,同意由华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按照7.5元/股的价格收购孚日集团1.7亿股(占其全部股份的18.72%),合计12.75亿元。”上述款项已经全部支付完毕,而且已经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孚日股份2019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孙日贵,其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30%股权,并通过控股的孚日集团(持股40.36%)持有上市公司23.68%股权。
此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孚日集团持有孚日股份的股权比例降至4.96%,而华荣实业的持股将变成18.72%。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孚日股份实际控制人将由非公有制企业变更为高密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让市场感到意外的是,也就在孚日股份发布股权转让公告的当天,公司终于发布的2019年度财报却把企业存在的包括控制股权的人占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为控制股权的人违规担保等问题。而负责审计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孚日股份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问题似乎比安永提到的更为严重。6月30日以及7月6日,深交所先后下发关注函,要求孚日股份就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增长、第四季度营业数据差异合理性、股权转让、并购标的回购权被出具保留意见等问题作出说明。
孚日股份2019年末交易性金融实物资产中“衍生金融实物资产”余额为1.88亿元,性质为睿优铭的回购权公允市价,年审会计师对相关事项发表保留意见。
深交所要求孚日股份说明睿优铭收购以来实际业绩情况与预测业绩情况,所触发的回购权具体条款,后续回购时间安排及回购可行性,若无法回购对财务数据的影响。对于睿优铭回购权的评估值为1.84亿元的情况,孚日股份需要说明该评估值的公允性及以该评估值行使回购权的可能性。
自2018年起,孚日股份向控制股权的人孚日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可以提供非经营性资金及违规担保,截至2019年12月31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合计为11.42亿元,违规担保余额为1.46亿元。这1.46亿元违规担保余额包括,孚日股份为“孚日集团向泰安银行市政中心支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提供的担保金额人民币1.1亿元”,以及为“山东孚日电机有限公司(下称孚日电机)向浙商银行潍坊分行借款提供的担保金额人民币0.36亿元”。
第三,控制股权的人大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根据《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自2018年起,孚日股份向控制股权的人孚日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可以提供非经营性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合计为11.42亿元。
显然,如果以上问题查实,孚日股份实控人严重侵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需要给3.95万股东一个交待。
除了以上问题,孚日股份业绩也在下滑,而且深交所质疑,公司2019年度财报存在重大财务缺陷。
让市场不解的是,高密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在收购孚日集团股权之前,是没做好尽调还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呢?
【我是郑重,江湖人称光头帮主,一位做了20年财经记者的投资者。写文章只是因为爱好,所有提示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炒股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