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2019年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已有专项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0800000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一直专注于毛巾系列新产品、床上用品和装饰布艺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供应、营销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报告期公司的利润构成和利润来源未出现重大变动。在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各种困难挑战,不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加强精益化管理,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企业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2019年,面对异常复杂的外部形势和激烈的市场之间的竞争,公司董事会按照新三十年的战略布局,不断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完善产业链条,深度拓展全球市场,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提升研发技术创新水平,克服了坏因影响,基本完成年度经营目标。本报告期,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49.87亿元,同比下降 3.25 %;实现净利润3.67亿元,同比下降9.62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19年,面对异常复杂的外部形势和激烈的市场之间的竞争,公司董事会按照新三十年的战略布局,不断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完善产业链条,深度拓展全球市场,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提升研发技术创新水平,克服了坏因影响,基本完成年度经营目标。本报告期,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49.87亿元,同比下降 3.25 %;实现净利润3.67亿元,同比下降9.62 %。
公司一直专注于毛巾系列新产品、床上用品和装饰布艺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供应、营销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报告期公司的利润构成和利润来源未出现重大变动。在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各种困难挑战,不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加强精益化管理,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企业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在国际市场开发方面,面对全球贸易形势急剧动荡,棉花配额政策调整等多重挑战,公司通过深挖市场潜力,拓展新的市场空间,保持着订单满负荷生产,充足表现出孚日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尤其是东南亚市场、澳大利亚市场增长10%以上,日本市场增长7%,欧洲市场实现小幅增长,确保了国际市场稳定发展。
在国内品牌建设方面,公司加快品牌转型升级步伐,强化顶层设计,成立品牌战略委员会,组建了新的运营团队,启用上海运营中心,与国内专业品牌策划公司合作,重新梳理了品牌经营理念,制定了新的品牌发展规划,逐步优化组织架构,完善运营机制,人才队伍、产品创新、渠道开发、品牌推广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为下一步国内市场提速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加强内部管理方面,继续抓基础、找差距、补短板,产品质量、生产效率、成本控制、精益生产、流程再造等许多方面巩固住了近几年取得的成果,并实现了新的突破,其中毛巾各工厂完成综合一等品率97.92%,同比提高0.99%,产成品仓库存储下降13.5%,B品库存比年初下降了38%;印花浆料剩余下降了40%,运行质量和管理效益不断提高。
在产业升级改造方面,公司加强完善家纺产业链,被列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并被确定为省重大项目库优选项目的高档巾被产品全自动智能化生产项目,于下半年全生产线投入运行,明显提高了公司在日本市场的竞争力。同时,热电公司技术改造、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全部按计划投产达效,逐步降低了资源消耗,推动企业向集约、绿色模式发展,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企业整体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
在长期资金市场运营方面,公司在资本市场上成功公开发行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募集资金6.5亿元,大大降低了企业资产负债率,在国家实施“去杠杆”政策、整个资金面异常紧张的情况下,体现出权威评级机构、长期资金市场对孚日集团良好信誉、总实力、盈利能力的认可。
1、产业链条完整,竞争优势突出。拥有从产品研制设计、纺纱、织造、印染、整理、包装、物流到全球贸易的完整生产链条,搭建起棉纺、毛巾、床上用品、装饰布艺以及配套热电厂、自来水厂等产业链群,生产技术装备达到世界一流水平,能够完全满足世界各地不一样的风格的各种高档次、高价值订单的生产需求。
2、产品质量稳定,企业信誉可靠。公司把诚信作为企业文化的核心,坚持不懈,持之以恒,长期形成了精益求精、细致严格的品质衡量准则和管理体系,从原材料进厂到产品出厂制定了严密完善的质量保证措施。同时凭借重信守诺的良好信誉,赢得了国际市场的高度认可,保证了公司与客户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无论市场怎样变化,企业从始至终保持着充足的订单和满负荷生产。
3、市场布局合理,优势地位稳固。公司积极地推进全球贸易,在日本、美国、欧盟、中国以及澳大利亚、中东、东南亚等主销市场保持着优势市场地位,拥有较强的溢价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线、运营机制灵活,市场反应灵敏。公司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形成了市场与生产紧密结合、反应速度最快的产销一体化运营机制,能够将市场信息在最短的时间内反馈到生产工厂,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灵敏度和反应速度,在最大限度上适应了多品种、小批量、快交货的市场形势。
5、研发能力较强,创新效果明显。企业具有国家级技术中心、国家级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中国家纺行业新型纤维开发应用推广基地,主持和参与起草了毛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获得了国家工信部“中国工业大奖提名奖”等众多荣誉,形成了较强的创新发展能力。其中“原液着色竹丽尔生态毛巾”和“高低毛隐纬缎组织毛巾”荣获了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2019年度十大类纺织创新产品”称号。
当前,行业运行既面临严峻挑战也面临重要机遇。一方面,受国际贸易保护、新冠疫情冲击等因素影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行业整体运行压力仍然较大。另一方面,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政府积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做好“六稳”工作,不断加大政策调节力度,着力扶持市场主体、稳定市场预期、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稳定国内经济,激发市场活力,为品牌建设提供新机遇。同时,以物联网、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为代表的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也将给赋能产业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另外,公司近几年通过在经营机制、产品研制、内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不断深化改革,公司竞争优势、发展韧性、内生动力明显地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仍然比较稳固。
2020年是公司落实五年规划、加快转型发展的关键一年。面对前所未有的复杂形势和艰巨任务,公司上下将按照新一届董事会的整体部署,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加快品牌建设和市场开发,强化内部管理和科学技术创新,全力打好重点工作攻坚战,推动企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保证企业持续健康稳定运行。
(1)坚定不移实施品牌战略,深度拓展全球市场。围绕内销市场,虽疫情在国内得到一定效果控制,公司将举全企业之力加快落实品牌战略举措,积极适应新的时代潮流,仔细研究新的消费趋势,用互联网的思维来指导建设营销渠道,以消费者为中心,加盟、自营、数字化、异业联盟多渠道协同,传统与现代紧密结合,线上与线下共同发力,实现品牌营业销售能力的快速可持续增长,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把洁玉毛巾打造成中国第一毛巾品牌,把孚日家纺打造成家纺行业的一线品牌,公司内外销比例由现在的20%和80%,调整为各占50%,逐步优化全球业务布局,降低国际贸易风险,保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
围绕国际市场,公司坚信中国企业是国际市场产业链上最重要的一环,制造和外贸的整体优势任旧存在,这个格局不会因为这场疫情而根本改变。目前,虽疫情逐渐平缓,欧美各国正加速国内解封,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公司将重视市场变化,加强重点客户沟通联系,全力稳定国际市场,同时以打造国际知名家纺品牌为目标,充分的发挥产业链优势、质量优势和信誉优势,加快向价值链高端提升,不断开拓新的增长空间,提高孚日品牌的国际形象,推进企业由有名的公司品牌向知名产品品牌转变。
(2)持续深化内部管理,推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围绕提高效率、提高质量、减少相关成本,公司将在生产经营全过程推进精益生产、精准管理,聚焦质量控制、研发设计、织机效率、库存转化、工艺革新、设备保养、降本增效等关键节点,创新管理理念和运行模式,优化业务生产流程,提升公司运行质量。继续深化内部改革,实施制度创新,最大限度上激发活力,增强企业内生性动力。加快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改造步伐,通过数字化手段努力打通产业链,提升公司先进制造能力和快速反应速度,更好地为品牌建设和市场开拓服务。
(3)加快技术创新,逐渐完备创新体系。立足全球市场优势,系统完善创新机制,优化创新流程,提高创新效率。瞄准行业最新发展的新趋势,推进产学研一体化,搭建内部技术交流平台,提升整体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构建以成果论英雄的评价机制,把创新成果与销售、效益挂钩,加大对突出贡献创新人才的奖励,调度员工参与创新的积极性。重视群众性创新活动,加强创新成果推广应用,广泛引导基层员工做技术革新和创造发明,推动形成全员创新氛围。
(4)加大安防产业投入力度,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积极做出响应国家抗击疫情号召,企业成立了山东孚日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其所属企业一一探索者体育用品公司是山东省第一批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目前口罩、防护服生产线已投入生产运行。下一步,公司将借助家纺产业全球市场之间的竞争优势,不断加快口罩、防护服等安防产品的生产能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培育壮大新的经济稳步的增长点。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不适用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实物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实物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需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实物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工具投资需按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实物资产。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实物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实物资产,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本集团持有的某些打理财产的产品/基金投资,其收益取决于标的资产的收益率。本集团2019年1月1日之前将其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实物资产。于2019年1月1日,本集团分析其合同现金流量代表的不仅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因此将这些打理财产的产品/基金投资重分类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实物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实物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管理上述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因此本集团于2019年1月1日将这些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实物资产,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本集团于2019年1月1日将部分持有的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实物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当支付的票据及应该支付的账款”项目分拆为“应当支付的票据”及“应该支付的账款”;利润表中,“研发费用”项目除反映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外,还包括了原在“管理费用”项目中列示的自行开发非货币性资产的摊销;本集团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数据。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所有者的权利利益无影响。
此外,随本年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另外的应收款”项目中的“应收利息”改为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基于真实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其他应该支付款”项目中的“应付利息”改为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基于真实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参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不追溯调整比较数据。
本公司于2019年度审计过程中,发现以下前期会计差错。公司对这些前期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18年度的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
1.在2018年度,公司将本集团内母子公司间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了第三方公司后未进行账务处理。
2.在2018年度,本公司以自身的机器设备在平安融资租赁公司和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了融资租赁业务,未进行账务处理。
3.在2018年度,本公司在浙商银行及中信银行办理了远期外汇的期权合约。于2018年末,该等期权合约的年末未平仓价值及公允市价变动损益未入账。
2、本公司与高密市凤城管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105,000,000.00元出售其所持有高密孚日热力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处置日为2019年12月31日。故自2019年12月31日起,本集团不再将高密孚日热力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嘉兴君诚苏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北京信远昊海投资有限公司认缴人民币10,300万元于2019年5月31日新设成立,持股票比例99.99%,从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上海参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由北京孚日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认缴人民币1,000万元于2019年10月23日新设成立,持股票比例100%,从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烟台信能股权互助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北京信远昊海投资有限公司认缴人民币29,900万元于2019年11月1日新设成立,持股票比例99.67%,从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3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28日以证监许可[2019]1944号文《关于核准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这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6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这次发行的保荐人(承销总干事),负责这次发行的组织实施。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65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000 万元,期限 6年。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41,602,105.19元。截至2019年12月23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222633_B01号验证报告验证。
本公司于2019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20,623,117.77元(系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款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0,999,599.84元。
为规范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制定了《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已在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密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开发区分理处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9年12月31日的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于2019年12月16日,本公司分别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高密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开发区分理处的上级支行)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于2019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20,623,117.77元(系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于2019年7月27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于2019年12月25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623,117.77元。
该次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9)专字第61222633_B04号专项鉴证报告鉴证。该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已包括在本公司2019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中。
本公司本年度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注1: 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2: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160.21万元。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2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高密万仁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仁热电”)有富余的电力和蒸汽生产能力,为消化其剩余产能,增加公司收益,万仁热电公司计划向孚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日控股”)的子公司销售电力、蒸汽,2020年度合同金额预计为3500万元。公司向孚日控股控制的公司销售棉纱年合同金额约为1亿元。
孚日控股子公司山东孚日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日电机”)为本企业来提供维修服务,预计本年合同金额约为3600万元;孚日控股子公司山东高密高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源化工”)为本企业来提供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亚氯酸钠和氯酸钠,本年合同金额约为80万元。
孚日控股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上述交易均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已于2020年6月29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以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本公司六名董事肖茂昌、于从海、张树明、闫永选、孙浩博、孙可信均为公司的关联人,故回避了本次表决。独立董事对以上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此项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毛巾系列新产品、纺织品、针织品、床上用品、服装、工艺品、纱线、胚布、纺织面料;生产销售发电机、电动机、柴油发电机组、水泵、机械加工设施及纺织配件、电焊机、变压器、配电盘、电子元件;销售钢材、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建材;以自有资产来投资;物业管理;机动车辆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制作、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经营范围:生产电动机、发电机、柴油发电机组、水泵、机械加工设施及纺织配件、电焊机、变压器、配电盘、电子元件。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高源化工资产总额15806.97万元,负债总金额7834.29万元,净资产7972.68万元,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务收入19375.80万元,净利润3205.21万元。
本公司结合关联人的主要经营情况做分析,关联人及其主要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应收款项形成坏账。
将上述第一部分中涉及的与受同一关联人控制的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予以汇总,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为17180万元。
万仁热电对外销售电力、蒸汽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的平均价格,为双方可接受的公允价格。万仁热电与购买方按每月实际使用数量进行结算,由购买方每月按照实际结算金额付款。
孚日电机为本企业来提供维修服务,所收取的维修费定价原则参考市场行情报价。孚日电机与接受维修方按每月实际提供的维修服务情况做结算,由接受维修方每月按照实际结算金额付款。
高源化工与本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均参考市场行情报价,为双方均可接受的公允价格。双方结合实际交易量进行结算付款。
公司对外销售棉纱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的平均价格,为双方可接受的公允价格。公司与购买方按每季实际使用数量进行结算,由购买方每月按照实际结算金额付款。
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关联交易各方于2020年6月29日就上述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分别签订了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为消化万仁热电公司剩余的生产能力,本公司同意万仁热电向孚日控股的子公司销售部分剩余电力、蒸汽。此项交易以市场行情报价为参考,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并将直接增加万仁热电的利润,增加本公司的收益。
孚日电机所处地理位置优越,毗邻本公司,能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快捷和专业的维修服务。维修费以市场行情报价为参考,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因孚日电机为本企业来提供维修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占公司成本费用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无影响。
高源化工与本公司之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由于高源化工毗邻本公司,极大程度地降低了运输成本,且产品交易价格参考市场行情报价,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因高源化工与本公司之间的交易额较小,占公司收入成本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无影响。
为消化公司剩余的棉纱生产能力,本公司同意向孚日控股控制的公司销售棉纱。此项交易以市场行情报价为参考,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并将直接增加公司的利润,增加公司的收益。
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必要性,但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本公司独立董事张辉玉、张宏、傅申特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公司与关联方拟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我们大家都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供电供汽协议》、《原材料买卖协议》、《维修服务协议》《棉纱买卖协议》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1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9日以书面、传线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肖茂昌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二○一九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二○一九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请查阅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中“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内的“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独立董事王蕊女士、张辉玉先生、张宏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三、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摘要全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四、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五、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19年度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定本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297,546,025.90元,按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9,754,602.59元后,确定本公司2019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37,020,279.58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拟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现金股利(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再行分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六、董事会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50亿元,适用期限为2020年度至下一次股东大会重新核定申请授信额度之前。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生产经营实际要,在银行实际授予的授信额度内制定具体的融资计划。
七、董事会以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083 证券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定20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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