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京10月12日音讯(记者王锡斐)近来,南京市公安局、商务局、商场监督办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加强暂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和旧国标电瓶车办理的布告》(以下简称《布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暂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含非本市籍)禁止在本市路途行进,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分依法予以处分。
据了解,南京市现在挂号在册电动两轮车(含电瓶车、电动摩托车)已达700余万辆,车牌有“白、绿、蓝”三种,别离对应“旧国标、新国标、暂时信息牌”三类车辆挂号信息。《布告》实施后,对南京市籍暂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采纳奖赏办法鼓舞更新筛选。
为了鼓舞暂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提早退出运用,从《布告》发布之日起至本年12月31日,市民凡交回本市籍暂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并换购契合国家标准及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瓶车新车,除享用新车现金补助外,南京市额定给予每辆暂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主200元公共交通卡奖赏,只交回暂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但不换新的,也可享用每辆车200元公共交通卡奖赏。此外,商务部分还将联合市电瓶车行业协会,安排电瓶车商家及品牌企业安排以旧换新让利促销活动,为市民换购契合国家标准及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新电瓶车发明更好条件。
自2026年1月1日起,暂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含非本市籍)禁止在南京市路途行进,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分依法予以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