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记者徐博)国家质检总局近来对永磁直流电动机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检查了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等10个省、市47家公司制造的47种产品(不触及出口产品),产品什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
检查中发现的首要质量上的问题有:单个产品性能指标不合格和单个产品外观尺度不合格。
其间,余姚市大力微电机厂(浙江)的永磁直流电动机外形及装置尺度、空载电流、额外数据不合格;宁波江东甬洲双丰工贸有限公司(浙江)的保险箱电机空载转速、额外转速不合格;嘉善瓯源微电机有限公司(浙江)的永磁直流电动机外形及装置尺度、额外电流不合格。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首要质量上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能监督部分严厉依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令和法规的规则,对检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做处理,期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