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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行政监管办法决议书(程纯、刘伟明)

来源:超高效电机    发布时间:2025-04-08 08:31: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法令法规,由我办牵头、深圳证监局担任对

详细介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法令法规,由我办牵头、深圳证监局担任对

  一是部分内部操控列示需施行问询、查看,但草稿未记录问询、查看的详细进程。二是未就销售与收款循环穿行测验发现的操控误差追加审计程序。

  一是未充沛核对部分新增重要经销商。二是未重视公司外销收入承认时点与发表不一致,部分收入存在跨期承认的状况。

  未重视公司按实践付出的工程价款承认在建工程的会计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原则——固定资产》相关规则。

  未对4家客户函证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相同的不正常的状况坚持工作置疑并施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上述景象不符合《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原则第1211号——重大错报危险的辨认和评价》(2022年修订)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原则第1301号——审计依据》(2022年修订)第十条,《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原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根底要求》(2022年修订)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和《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原则第1312号——函证》(2010年修订)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则。

  你们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揭露发表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则。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揭露发表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则,我办决议对你们采纳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办法。

  依照《证券法》的有关法令法规,现提示你们加强对证券期货相关法令和法规的学习,勤勉尽责实行审计工作责任。你们应当在2025年2月10日前向我办提交书面整改陈述,并抄报北京证监局和深圳证监局。

  假如对本监督管理办法不服,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请求,也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办法不中止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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